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月13日上午10时许,宜宾市筠连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星星三组公路旁的废弃房屋前,有一个很小疑似被遗弃的男婴。值班民警邓希尧、邱磊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1岁左右的男婴,疑似患有眼疾和脑瘫。
民警立即将男婴抱起防止在地上着凉,耐心的哄着不断哭泣的男婴,同时查看了男婴的随身物品,发现在男婴身边还有一个红色的包,包内装有部分衣物、尿不湿、装有几十块钱的红包以及两张纸条,纸条上写明了男婴的出生日期及患有眼部肿瘤的情况,民警随即拨打了120,并进行了分工协作。
纸条显示,男童生于2017年农历六月十三日18时48分,家庭贫困、双眼失明。纸条还写有“家庭贫穷看着可怜,自身无钱医治,求求好心人收养,他妈妈3个月就走了,眼睛肿留(注:瘤),好心人帮助,谢谢大加(注:家)。”
一位民警协助120将男婴送往医院检查,另外一位民警立即寻找男婴家人,因现场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民警向全镇社区、村社、“红袖标”微信群发布男婴相关信息特征,但依旧无人认领。筠连镇派出所将不会放弃寻找男婴家人的任何机会。
筠连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说,经医院初步诊断,男童有先天性脑瘫,眼部肿瘤问题疑因大脑原因引发。为让男童能得到更好的照顾,派出所联系上筠连县民政局,并配合民政局将男童送到宜宾市儿童福利院。到福利院后,民警配合福利院工作人员检查男童身体,并交代了男童的相关事宜。
据筠连镇派出所民警称,截至目前还未找到男童家人,呼吁知情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同时,男童家人的遗弃行为已涉嫌违法,警方希望其家人能及时到派出所承担监护抚养责任。如果拒不到派出所,一经查获,其家人可能将承担刑事责任。
按《刑法》第261条遗弃罪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筠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