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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好酒酒~
暖在心里头~马路任我走~惹事不“回头”~
冬季以来#烧烤配酒酒#已成为夜生活的必备套餐可总有些人“酒后被壮胆”最后给自己酿了杯“苦酒”
前不久
珙县珙泉镇一烧烤店里发生的一幕
正好说明这个道理
2021年12月21日22时,女子马某花、袁某平、张某玲和男子陈某林在珙县珙泉镇一烧烤店吃夜宵,(期间)马某花与陈某林因为感情问题发生口角。就在此时,在另一桌吃宵夜、喝酒的袁某建(男,现年36岁,四川珙县人)、张某洋(男,现年40岁,四川珙县人)、王某波(男,现年33岁,四川珙县人)认为马某花、陈某林的吵闹声影响他们吃宵夜。袁某建随即上前与马某花等人理论并发生争执,后被烧烤店老板制止下来。
随后,袁某建以“敬酒”为名请马某花等人喝酒,陈某林未与袁某建喝酒。在一旁的王某波认为陈某林扫了袁某建的“面子”,并以此为由对马某花等人进行辱骂。辱骂在随后升级为抓扯,后被周围群众劝开。
被劝开后,双方继续在烧烤店外的院坝争吵,围观群众随即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开展情况调查工作。在一旁的张某洋突然冲向陈某林并实施殴打,马某花、袁某平、张某玲随即上前制止,均遭到张某洋、袁某建、王某波的殴打,后被民警立即制止,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2021年12月29日,马某花、袁某平、张某玲所受伤情鉴定为轻微伤。2022年1月11日,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袁某建、张某洋、王某波被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条 链接
寻衅滋事会有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饮酒要有度·酒后需自律 酒后会致人反应迟钝、行为失控 但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一旦 做出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 就要付出接受法律惩罚的代价 管住自己 既是保护他人 更是保护自己
来源:珙州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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