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一早,当事人曾某某及其亲属将一面绣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交到审判法官刘作强和执行法官曾光星手中,向两位法官审执联动高效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致以由衷的感谢。
案情回顾该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5年5月,杨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曾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与曾某某受伤,杨某因伤情严重,被送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治疗,但治疗费用高昂,杨某无力负担,遂起诉至
江安法院,请求曾某某赔偿医疗费59631元,并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45053元。
审执联动 高效解纷审判法官刘作强与执行法官曾光星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曾某某并非不愿支付医疗费,而是家庭情况困难,一时无法支付。两位法官决定采取审执联动的办案模式,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其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2025年11月6日,在两位法官共同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曾某某也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化解了执行不能的风险。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鲜红的锦旗背后是江安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审执高效联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执行难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江安法院将持续做好审执联动全院“一盘棋”,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感和获得感,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度。
来源:江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