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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朋友们的一封信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四川宜宾|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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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参保朋友:
您好!异地就医政策与大家看病就医息息相关,为更好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守护您便捷报销的权益,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现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医保办〔2026〕49号)规定,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自2026年9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严格实行“先备案,后结算”。
如果您在2026年9月1日后计划前往宜宾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包括我市原免备案的四川省内、重庆、贵州省全域、云南省6个地区(包括省本级、昆明市、昭通市、楚雄州、大理市、丽江市)均需在出院办理结算之前,先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才能享受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我市医保经办窗口严格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办理备案业务,省内就医、跨省就医,线上申报、线下窗口办理,全部执行统一备案材料要求,渠道规范、标准一致。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合适途径提前完成备案。
看病就医事关全家心安,提前备案,能够避免出院后往返跑腿报销,最大程度减少您的不便。若您来不及提前备案,请在出院结算前完成补办。如您对备案渠道、办理流程存有疑问,欢迎前往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或电话咨询(备案详情和咨询电话请点击查阅【异地就医】宜宾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指南)。
医保相伴,温暖随行!宜宾医保始终用心守护您和家人的健康,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来源: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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