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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秋风”行动中,长宁县公安局长宁镇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2018年10月21日21时21分,长宁县公安局长宁镇派出所民警在长宁镇至开佛镇某路段设卡盘查车辆时,当场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川Q***的小车副驾驶处有一张机械弩及三支机械弩针管,随即民警将驾驶员雷某与副驾驶乘坐人员康某带回所内接受调查。 经查:该男子康某(男,27岁,江安人),2018年8月20日,因为好奇心通过网络购买了该管制器具,并一直存放于小车内。随后,民警向康某宣读有关法律条文,康某才恍然大悟,对自己因缺乏法律意识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后悔莫及。 目前,康某已被行政拘留,并依法收缴该管制器具。 来源:宜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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