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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5月9日,江安县消防大队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集中约谈会,全县高层建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协会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县住建城管局、县房管局、县应急管理局、江安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上,首先播放了近期住宅小区火灾警示教育片。随后,消防大队负责人通报了将江安县魅力欧镇小区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通报,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相关案例:《哈市恒运花园小区消防通道变商品房查处通报案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一出租房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情况的通报》;还学习了新修正的《消防法》及应急管理局印发的《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各住宅小区负责人在观看火灾视频
为遏制高层建筑火灾的高发态势,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大队负责人提出四点工作要求和措施:一是筑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关”。为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起到带头作用,主动和消防部门、住建部门等建立长效执法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把严高层建筑安全“监督关”。高层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通过日常监管,防止火灾发生的各种可能,并保证所有建筑消防设施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针对在前期高层建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是守住高层建筑安全思想“教育关”。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等工作。通过运用“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手段,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对使用高层建筑的民众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四是把好高层建筑安全“设计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对高层建筑的设计有明确细致的规定,所有高层建筑都应按照规定设计施工。
县住建城管局、县房管局、县应急管理局、江安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对下一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主题责任的落实、火宅隐患常态化的排查形成制度,加强消防宣安全宣传及演练方面提出工作部署和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火灾隐患常态化的排查形成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及演练工作。房管局将统一制作《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在各小区张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最后,县消防大队让各高层建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对存在的隐患开展自纠、自查、自改,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避免因疏漏酿成火灾。
目前,我县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18层以上含18层)有118余幢;正在施工或即将竣工的具有一定的规模的高层建筑小区有6个;物业管理企业共30家,服务管理居民小区、商住楼等建筑项目66个,大型商业综合体4个(南屏首座、鑫时代建材城、竹海商贸城、金府商贸城)。
通过此次约谈,有效提升了高层建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为预防和遏制全县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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