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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安县井口司法所积极履职调解,化解一起涉及多人的欠薪纠纷。
当天一大早,井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刚打开办公室,七八名群众就涌了进来。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忙询问情况,为首一名群众告诉工作人员,一个人欠了他们的工资,现在他们在井口看到他了,把他喊过来,要求政府做主,给他们一个说法。工作人员一听是欠薪纠纷,立即张罗大家坐下,请大家平复激动的心情,并保证会给大家处理好。 <span]
<span]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后仔细询问了纠纷基本情况:2018年夏天,阳春镇白塔村陈某某召集阳春镇凤凰村(原井口镇凤凰村)罗某某等7人到南溪区月亮湾、刘家场等多个地方做杂工,工期结束后,工资并没有结算,只是谈定了工钱,核对了工天。陈某某承诺2018年腊月二十九发工资,但到期后陈某某以他是承接铁清镇胡某的工程,他也没有得到工程费为由,只对部分农民工每人支付了200元,余下的薪资经罗某某等人多次催要都没有兑现。今天看到陈某某在井口碾子村做工,想到马上又是年关,再要不到工资,就又是一年了,便一哄而上,将陈某某扭扯到了井口片区便民服务中心。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在场人员宣传了司法所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关职能,并立即主持调解。高效尽责的态度让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情绪逐渐平和。经司法所工作人员仔细询问每个农民工的做工情况和工价并与陈某某核对后,计算出陈某某还欠罗某某等七人一万四千余元。双方对欠薪事实及欠薪金额都没有异议。陈某某也表示自己也是没法才拖着的,并承诺今年腊月二十九一定兑现。罗某某等人听说又要拖到年关,情绪马上激动起来,说到:“去年就是信了你的,还跟着你去南溪劳动保障局坐了一天才得到200元钱,路费就花完了,今年不得行了,现在就要拿给我们。”随后,双方在何时拿钱、在哪里拿钱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重申调解纪律,要求双方冷静,并对事情从现实角度进行了法理分析。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再三劝解、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陈某某于2020年1月14日将所欠薪酬带到井口司法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见证下支付给罗某某等七人。 <span]
年关时节来临,农民工欠薪纠纷来到高发期,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等维权案件实行立受立调,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使法惠民生工作落到实地,使司法行政保障社会稳定职能充分发挥。 <span]
来源:宜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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