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安

江安本地及江安人关注的社会热点新闻资讯!
  •  19879帖子
  •  93492讨论
  •  876关注

通告!全市禁用!@江安人,明确规定,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宜宾热点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10: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四川宜宾
80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488f76a73cc01c7e99f3ade79cc4dae.png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禁用“生鲜灯”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禁用“生鲜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二、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等应督促场内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三、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要对在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四、消费者如发现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来源: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是江安人,我爱上江安橙乡网。欢迎大家加我好友噢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期待您打破宁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发表评论
发布 联系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