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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应该是这样的回报,求该女子尽快出现,我师兄真的很好:

 
寻人找物 发表于 2016-4-15 23:39:28 来自江安橙乡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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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郭攀,男,17岁,系四川省江安县中华武校的在校学生,因2015年3月23日的一次见义勇为行动被含冤判刑。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15年3月23日下午一点四十分,一位20岁左右的漂亮女子与我们一起坐上了从成都都江堰开往泸州的大巴车。三点左右,一年龄30岁左右的男子从中途上车并挨着该女子坐了下来。不久,该女子被男子骚扰。或许是出于安全考虑,该女子一直不敢反抗,以至于车上乘客都误认为他们是熟人或朋友关系。六点左右,大巴车到达终点站泸州西南商贸城客运中心,该女子下车欲逃离,可是,该男子迅速追上她并拉扯着不让她走。

见此情景,我和几个同学出于义愤上前询问。该女子见有人相救,大胆地说:“我不认识他,请你们帮帮我!”听女子这么说,我们遂上前对男子的行为强行制止,进而发生剧烈的肢体冲突。该男子被我们制服后,那年轻女子早已不见踪影……

后来,那男青年把我们告上法庭,由于联系不上受害女子出庭作证,法庭以故意伤害罪给我们定了罪,我们的见义勇为换来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希望那女子看到这条消息能为我们出庭作证,法院或许能启动再审程序改变我们的命运。也望正直善良的人们转发这条消息,传递正能量!

联系人:郭攀(手机15283532442 QQ181979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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