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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万!江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疗保障领域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今日江安  楼主| 发表于 2024-4-12 09: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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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疗保障领域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结合2024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突出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这一主题,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监管格局。
根据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涉嫌医保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线索范围(一)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二)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7.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三)参保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金支出。
三、举报注意事项(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规违法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二)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四)举报人愿意得到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的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五)其他依法依规应予以奖励的必备条件。
四、举报奖励金额举报经查实的,奖励金额按照案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部分奖励2%,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奖励1.5%,100万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奖励1%。100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0.5%计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按上述方式计算不足200元的奖励200元)。
五、举报方式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话、信件、邮箱或来访等形式举报上述征集范围内的线索。(一)举报电话:0831-2624393(二)邮寄地址:江安县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211号)(三)举报邮箱:478976122@qq.com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特此公告
江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10日
来源:江安县医疗保障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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