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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曝光42起违规处理案例

今日江安  楼主| 发表于 2024-5-27 09: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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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医疗保障局曝光违规处理案例(2024年第四期)

一、江安罗一真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罗一真中西医结合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进销存不完善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
二、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烟巷子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烟巷子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494.76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494.76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94.7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94.76元已全部缴纳。
三、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阳春镇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阳春镇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无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79.84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79.84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9.8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9.84元已全部缴纳。
四、江安刘超平口腔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刘超平口腔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门诊统筹他人使用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
五、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滨江丽景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滨江丽景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分解处方、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329.32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329.32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29.3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29.32元已全部缴纳。
六、江安刘永军中医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刘永军中医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进销存不完善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
七、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中央公馆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中央公馆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25.24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25.24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5.2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25.24元已全部缴纳。
八、江安刘文波口腔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刘文波口腔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进销存数据登记不完善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
九、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竹都大道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竹都大道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539.7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539.7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39.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39.7元已全部缴纳。
十、江安健安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健安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进销存台账管理不规范、电子处方未完善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
十一、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光明路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光明路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475.53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475.53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75.5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75.53元已全部缴纳。

十二、宜宾吉康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碓窝井连锁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吉康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碓窝巷连锁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
十三、江安刘家云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刘家云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进销存系统管理不完善、无中医资质开具中药处方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
十四、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底蓬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底蓬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50.4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50.4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0.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0.4元已全部缴纳。
十五、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南雅公馆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南雅公馆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儿童用药纳入统筹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46.3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46.38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6.3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6.38元已全部缴纳。
十六、江安佳利口腔诊所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佳利口腔诊所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诊所存在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种植牙价格前期未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明细价格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
十七、长宁县惠民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汉霖连锁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长宁县惠民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汉霖连锁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不合理用药、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8873.7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8873.7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873.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8873.7元已全部缴纳。

十八、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银座广场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银座广场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938.07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938.07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38.0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938.07元已全部缴纳。

十九、宜宾吉康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东风路连锁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吉康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东风路连锁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责令该药店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

二十、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红桥时代广场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红桥时代广场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71.1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71.1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1.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1.1元已全部缴纳。

二十一、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江山美景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江山美景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811.2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811.28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11.2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811.28元已全部缴纳。
江安县医疗保障局曝光违规处理案例(2024年第五期)
一、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酒都1号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酒都1号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87.93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87.93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7.9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87.93元已全部缴纳。
二、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美景家园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美景家园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481.6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481.6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81.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81.6元已全部缴纳。
三、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南外街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南外街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分解处方、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476.82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476.82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76.8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76.82元已全部缴纳。
四、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世纪新城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世纪新城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558.04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558.04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58.0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58.04元已全部缴纳。
五、江安县江安镇汉安大药房金府分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县江安镇汉安大药房金府分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18.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18.8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8.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18.8元已全部缴纳。
六、江安县惠康大药房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江安县惠康大药房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药品价格高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价以及医药服务价格监管平台同产品的挂网价、进销存管理混乱、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82037.04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39590.46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3.中止该店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2037.0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9590.46已全部缴纳。中止从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暂停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七、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宾江安学府大道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宾江安学府大道店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83.42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83.42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3.4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83.42元已全部缴纳。
八、长宁县惠民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洗脚田连锁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长宁县惠民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洗脚田连锁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药品价格高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价以及医药服务价格监管平台同产品的挂网价、进销存管理混乱、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63543.77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3401.36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3.中止该店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3543.7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3401.36已全部缴纳。中止从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暂停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九、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蔚蓝海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蔚蓝海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36.2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36.28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6.2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36.28元已全部缴纳。
十、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五会小区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五会小区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27.29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27.29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7.2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27.29元已全部缴纳。
十一、宜宾市翠屏区沁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连锁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市翠屏区沁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连锁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03.22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03.22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3.2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03.22元已全部缴纳。
十二、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竹海大道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竹海大道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52.51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52.51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2.5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52.51元已全部缴纳。
十三、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鸿运花园店违规案例
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鸿运花园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73.86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73.86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3.8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73.86元已全部缴纳。
十四、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南屏大道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南屏大道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结算数据与处方不符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317.75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317.75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7.7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17.75元已全部缴纳。
十五、长宁县惠民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康连锁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长宁县惠民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康连锁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218.2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218.2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18.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218.2元已全部缴纳。
十六、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中央公馆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中央公馆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52.79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52.79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2.7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52.79元已全部缴纳。
十七、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希望城二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希望城二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96.8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196.8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6.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96.8元已全部缴纳。
十八、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宾江安江景华俯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宾江安江景华俯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86.4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86.4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6.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86.4元已全部缴纳。
十九、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名都丽景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安县名都丽景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346.09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346.09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6.0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46.09元已全部缴纳。
二十、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魅力欧镇店违规案例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魅力欧镇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医保不予支付的单味中药纳入报销、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702.87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702.87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02.8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02.87元已全部缴纳。
二十一、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阳春上阳店2024年1月22日起,江安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阳春上阳店2023年全年涉及医保支付的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制度、销售系统与医保结算数据、药品、耗材的进销存、处方、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84.4元。依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约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284.4元;2、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4.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84.4元已全部缴纳。
来源:江安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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