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安

江安本地及江安人关注的社会热点新闻资讯!
  •  22318帖子
  •  96103讨论
  •  895关注

关于江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公告

 楼主| 发表于 2026-5-11 09: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四川宜宾| 来自四川
117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江安县公安局江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整治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县全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二、整治范围全县普通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城区主次干道、农村村组道路,以及客运场站、集镇商圈、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三、整治重点车辆及违法行为(一)重点整治车辆两三轮车、“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共客运车辆、普通货运车辆、面包车。(二)重点查处违法行为1.酒醉驾、无证驾驶、超速、疲劳驾驶、闯红灯等;2.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及违法超限运输;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行为;4.两、三轮车超员(违法载人)、未戴头盔、加装雨棚等违法行为;5.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四、执法处置措施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源头排查、电子抓拍相结合等方式,对上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一)对酒醉驾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罚款、记分、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超员、超载及违法超限运输、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驾驶人现场消除违法状态;(三)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依法暂扣车辆、依法予以罚款,坚决取缔非法营运经营活动;(四)对驾驶两、三轮车未戴头盔、非法加装雨棚雨伞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现场责令整改,拆除并收缴违法加装装置,依法予以处罚;(五)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相关要求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两三轮车驾乘人员及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排查整改车辆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自觉抵制乘坐超员、非法营运车辆,主动摒弃不戴头盔、违法加装装置等交通陋习,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踊跃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携手共建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举报电话: 江安县公安局:0831-2627263 江安县交通运输局:0831-2622752
江安县公安局江安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5月9日

来源:江安公安
我是江安人,我爱上江安橙乡网。欢迎大家加我好友噢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期待您打破宁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发表评论

© 宜宾市江安橙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投诉热线:0831-2620800

法律顾问:四川舟楫(宜宾)律师事务所 陈一男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ICP编号:蜀ICP备20010192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31530

川公网安备51152302000146号

电子营业执照

发布 联系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