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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四川宜宾|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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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6年6月起一批法规政策将落地施行涵盖餐饮、交通等多个领域这些内容与你我有关↓↓↓


《规定》细化外卖平台全链条管理责任,外卖平台必须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针对“幽灵外卖”,要求平台对商家资质做实质性审查、与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每六个月核验更新商家信息,切实阻断虚假、失效资质“带病入网”的路径。


近日,标准起草负责人表示,该文件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对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行为的认定。关于客运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时长和休息时间的规定,经向交通运输部确认,不涉及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经营活动。此外,标准起草负责人介绍,标准对于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机动车的一般规定。




《规定》回应数字时代商业秘密保护的新需求,明确将“数据”“算法”等纳入受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范畴。同时构建了系统化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对多项执法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并综合提升商业秘密保护的治理效能,强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构建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


“一单一库”管理实现全国资质认定事项、能力项目“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随意设限、差别准入,让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在统一规则下公平竞争、便捷执业、跨域服务。








“开门杀”“好意同乘”相关话题受到普遍关注。《解释(二)》中明确“开门杀”情形下的受害人保障。受害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赔偿后仍不足的,由乘车人、驾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解释(二)》还确定“好意同乘”情形下的过错考量。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等,判断机动车使用人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来源:央视新闻、宜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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