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安

江安本地及江安人关注的社会热点新闻资讯!
  •  22549帖子
  •  96340讨论
  •  895关注

办好案·维民利!江安小案件里的公正答卷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属地:四川宜宾| 来自四川
38 0
近日,井然有序的江安法院夕佳山法庭内,原告王某手捧锦旗,快步走向严小琴法官。“公正司法·为民解忧”八个字,不仅是一份谢意,更是对一份公正答卷的真挚回响。


案件详情

王某与赖某达成二手摩托车买卖合意,王某全额付清11800元购车款。双方前往车管所办理过户时发现,该车因一年内多次转移登记,按规定需间隔一定期限才能再次过户。王某认为,过户时间难以确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车款;赖某则辩称障碍只是暂时的,合同仍有履行空间。更关键的是,涉案摩托车自始至终未实际交付,一直留在赖某处,王某既未取得所有权,也未获得使用收益。王某要求退款遭拒,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未果后,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短期内无法完成,王某无法在合理期限内取得完整所有权;车辆从未实际交付,买受人未享受任何使用收益,合同继续履行的现实基础已经丧失。即使该障碍属暂时性,也不能苛求买方无期限等待。据此,法院判决赖某全额返还购车款118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小案件折射大民生。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盼,也见证了江安法院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小案、交好每一份公正答卷的为民担当。


来源:江安县人民法院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我是江安人,我爱上江安橙乡网。欢迎大家加我好友噢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期待您打破宁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发表评论

© 宜宾市江安橙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投诉热线:0831-2620800

法律顾问:四川舟楫(宜宾)律师事务所 陈一男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ICP编号:蜀ICP备20010192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31530

川公网安备51152302000146号

电子营业执照

发布 联系QQ